今天听了一位四年级的老师执教的《小狮子爱尔莎》,这节课将于10月下旬参加区课堂教学竞赛。
这是第二次试讲了,在很多地方都比第一次的效果好了许多。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简直忘了我是个人,爱尔莎是只狮子了。”这是一个重点句,对理解作者乔伊和小狮子爱尔莎的母子之情很有帮助。老师反复指导学生朗读这个句子。奇怪的是,请好几个学生朗读的时候,都加了个“只”字,读成了:“我简直忘了我是个人,爱尔莎只是只狮子了。”第一个学生读错的时候,老师温和地提醒她:“别紧张。”第二个学生读错的时候,老师提醒他:“以后读书要更认真些,不要漏字。”可是,第三个学生居然又读错了,我发现,那位老师皱了皱眉。是啊,提醒了三次了,怎么这些学生还会读错呢?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试讲时,有几个学生也在这里加了这个“只”字。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这是巧合吗?为什么学生都在这里不约而同地加上这么个“只”呢?细细读一读,我是个人,而爱尔莎是只野兽,可经过三年的朝夕相处,她们早已建立了母子般深厚的感情,有时令作者感到忘记了自己是个人,而爱尔莎仅仅只是只狮子。对,加上这个“只”字,能使这种对比更加强烈,让作者的感情得到更好的抒发,效果远胜于课本上的原文呀!如果在课堂上,教师顺势引导学生品味此处加上“只”前后的不同效果,我想,这不就是再引导学生品词品句吗?
古人讲,尽信书不如无书。我觉得,老师此时应该肯定学生大胆的探究和挑战课本的精神。让学生明白(至少是有所感悟)“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道理。这将是学生这节课的一大收获吧。
在接下来的教研活动中,我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没想到,招来了一片反对之声。有的老师说:“书上怎么写的就应该怎么上嘛。”有的老师说:“这是公开课,不要搞这些引起争议的东西。”那位上课的老师说:“这个想法好是好,要是在平时的课上倒可以试试无妨,可是这是比赛课呀……”。我了解这些老师的想法,我知道,这是一节比赛课,老师们关心的恐怕更多的是名次,因此,不敢放胆一搏,哪怕明知对学生有好处。但是,一次比赛的名次和学生的发展比起来,究竟孰轻孰重呢?
点评:
从一个课堂案例入手,表明应更重视学生的发展,我们同意易老师的看法;但有一点值得商榷:“我简直忘了我是个人,爱尔莎只是只狮子”中是不是有了“只”表达效果真的更好?个人认为,这句话只是想说明“我”和“爱尔莎”之间有“类”的根本区别,但“人”与“狮子”间无高下之分,加了“只”后,似乎强调出“人”比“狮子”更高一等,而就文章原意来讲,这是没必要的。不知大家如何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