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光照效果”样式


    使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的“样式”菜单从 17 种光照样式中选取。也可以通过将光照添加到“默认”设置来创建自己的光照样式。“光照效果”滤镜至少需要一个光源。一次只能编辑一种光,但是所有添加的光都将用于产生效果。

    右上方点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17) 和宽焦点 (91) 的黄色点光。

    蓝色全光源

    即具有全强度 (85) 和没有焦点的高处蓝色全光源。

    圆形光

    即四个点光。“白色”为全强度 (100) 和集中焦点 (8) 的点光。“黄色”为强强度 (88) 和集中焦点 (3) 的点光。“红色”为中等强度 (50) 和集中焦点 (0) 的点光。“蓝色”为全强度 (100) 和中等焦点 (25) 的点光。

    交叉

    即具在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69) 的白色点光。

    向下交叉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100) 的两种白色点光。

    默认

    即具有中等强度和宽焦点的白色点光。

    右下下射光/右下上射光

    即具有全强度 (100) 和宽焦点 (60) 的下射或上射的五个白色点光。

    闪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46) 的黄色全光源。

    喷涌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69) 的白色点光。

    平行光

    即具有全强度 (98) 和没有焦点的蓝色平行光。

    RGB 光

    即产生中等强度 (60) 和宽焦点 (96) 的红色、蓝色与绿色光。

    直接柔光

    即两种不聚焦的白色和蓝色平行光。其中白色光为柔和强度 (20),而蓝色光为中等强度 (67)。

    柔化全光源

    即中等强度 (50) 的柔和全光源。

    柔化点光

    即具有全强度 (98) 和宽焦点 (100) 的白色点光。

    右边中间向下

    即具有柔和强度 (35) 和宽焦点 (96) 的右边中间白色点光。

    三个点光

    即具有轻微强度 (35) 和宽焦点 (100) 的三个点光。

添加光照: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将对话框底部的光照图标拖移到预览区域中。按需要重复,最多可获得 16 种光照。

删除光照: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通过拖移光照的中央圆圈将光照拖移到预览窗口右下侧的“回收站”按钮中。

创建新样式:

  1.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选取“样式”中的“默认”。
  2. 将对话框底部的光照图标拖移到预览区域。按需要重复,最多可获得 16 种光照。

存储样式:

  1.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点按“存储”。
  2. 为样式命名,并点按“好”按钮。
  3. 存储的样式包含每种光照的所有设置,并且无论何时打开图像,存储的样式都会出现在“样式”菜单中。

删除样式: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选取一种样式,然后点按“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