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 公司及 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 州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 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