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