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