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行政部门的函、请示、申请)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对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问题的函,可开门见山,直接入题,一般以“特此函商(函询),盼予答复”作结。对于请求批准的函,写法与请示相似,虽不需选择尊敬用语,但行文语气谦和,对对方要尊重,讲礼貌,一般以“特此函报,望能批准”作结。对于询问答复的函,先要交待来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