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目标,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民权县人民政府与金锣集团民权肉联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负责人主抓环保工作。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持排污许可证排污。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