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