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区人员培训的通知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XX〕41号)文件精神和王岐山副总理在全国导游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景区讲解人员和全市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举办一期规格高、规模大的旅游景区讲解员(导游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地点1、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