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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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其它相关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基础设施的供给难以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而基础设施的投资大,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广泛调用国内私人资本和外商资本,运用BOT投融资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顺应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利用外资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键词:BOT 投融资 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经济的高速增长速度相比,交通、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我国的财政支出目前无法满足其要求,引入BOT项目融资则可能实现在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重大突破。
  
  BOT融资方式概述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译为“建设-经营-转让”,BOT项目融资的基本思路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授予签约方的社会投资者(项目公司)来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并通过经营,以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将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交给东道国政府,其运营框架见图1。
  
  BOT项目的一般程序:项目确定阶段。政府先确定项目是否必要,再重新研究是否需要采用BOT方式,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阶段。政府要对潜在的投资者进行资格预审,投资的质量、成本和及时性及吸引有诚意的投资者等项内容是政府设计招标采购程序的出发点,一套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和透明度强、规定明确的招标程序对BOT项目成功而言至关重要。项目投标阶段。一些对项目感兴趣的投资者会组成一个联营集团,提出一份满足招标要求的标书。项目定标阶段。政府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投标邀请书而提交的每一份标书进行评估,选出中标者。项目开发阶段。中标联营集团要组成项目公司,提供实现项目所需的股本缴款。政府与项目公司进行谈判并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建设阶段。资金到位后,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建设,当工程竣工,项目通过规定的竣工实验,项目公司和东道国政府原则上接受已竣工的项目后,建设阶段宣告结束。项目运营阶段。运营阶段持续到特许期满,这段时期,项目公司直接或通过与运营者缔结合同来经营项目,并按规定对项目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贷款人、投资者和当地政府可对设施进行检查。项目移交阶段。特许期满,向当地政府移交项目,当地政府在项目移交时关注的问题是确保项目保养良好,实现了充分的培训和技术转让,以便政府能继续运营上交的项目。
  
  BOT融资方式的优越性
  
  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加快基础设施建设。BOT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涉及金额往往是十几亿美元,政府财政难以支付。采用BOT模式可以动员国内外民间资本进入,弥补了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缺口。
  由于国外投资者的参与,可以把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中,东道国政府也可以从BOT项目的承建和运营中学到先进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项目公司将项目建成后在特许期内经营项目,为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公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比政府建设时更有动力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避免政府的债务风险。如果项目是由政府从国外银行贷款来完成,则政府本身会承担很大的债务风险,采用BOT模式,政府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期限内失去了对项目产权的控制,失掉一部分财政收入,但同时避免了财务风险。
  促进基础设施领域里的市场化改革。BOT方式实质是将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民营化,对改变我国传统体制下基础设施发展过程中政府包揽过多、政企不分的弊端,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消除基础设施产业的垄断性有重要意义。
  加快利用外资的进程,调控外资投资结构。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外资起了重要的拉动作用,而BOT方式正是利用外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推动我国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升级。
  投资者通过项目特许经营,拓宽投资范围。可以使项目主办者更有机会涉足项目东道国的基础性领域,为将来的投资活动奠定基础。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量稳定,减少投资风险。由于外商投资往往涉及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及不可抗风险,政府为吸引外资,会提供各种担保,尤其对外资BOT项目,使项目面临的风险较小。
  有利于形成国内企业大集团。目前企业规模小是我国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不能进入世界企业强手之林的主要原因。需要巨额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完成往往需要企业之间,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如泉州刺桐大桥是泉州市15家民营、乡镇企业联手而建成的;宁波常洪隧道是由3家国有企业联合实施的。
  我国正式采用规范的BOT投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是1995年5月经国家计委批准傧畹墓阄骼幢龅绯B电厂试点项目,该项目通过广告和公告方式,向对2 x 350MW燃煤电站有兴趣的国际发展商进行了招标。引起了国际投资商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大地桥基础设施投资咨询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该项目的招标工作。有31家国际著名的电力公司、设备制造商向广西自治区政府提交了资格预审材料,6家著名的公司递交了投标书,最终被授予特许权的是法国电力联合体(法国电力公司和GEC一阿尔斯通)。电厂项目的总投资预计5.6亿美元(不含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总投资25%属股本金投入,且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法国电力公司拥有电厂的60%股权,GEC-阿尔斯通拥有40%的股权,股本外75%的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从境外获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及中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建成后由法国电力公司负责经营15年,然后将电厂所有权移交给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该项目的全部投资都是通过项目融资筹措,由法国、英国银行牵头组成了19家银团联合承贷特许期18年(含建设期),15年运营期内水平上网电价为0.4665元人民币/千瓦时。来宾B电厂从国家计委正式批准进行BOT方式试点至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项目开工建设仅2年4个月时间就完成总投资几十亿元的项目的招标及全部融资工作,被国际著名的《亚洲金融》杂志评为1996年亚洲最佳融资项目。
  继“来宾”之后,我国又先后上马了一些BOT项目,重庆地铁、深圳地铁、北京京通高速公路等项目已被国家认定为采用BOT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
  
  促进BOT融资方式发展的对策
  
  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这是保证BOT方式健康发展和增加透明度的前提条件。出台既符合国情又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BOT专门法律、法规,注意避免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使中外投资者有法可依,政府也可依法管理。目前,我国实行BOT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1月下达的《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9月由国家计委、交通部、电力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199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在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的管理暂行办法》和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该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仍然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界人士建议国家尽快制定《BOT基本法》,以保证外商投资政策法律的稳定和连续性,努力为外商投资创造统一、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
 改善投资环境。特许经营要有适宜的投资环境,外商对改善投资环境的呼声很高,尤其是简化投资手续,烦琐的投资手续降低了立项的效率。
  加强宏观管理的作用。国家和政府要对城市进行合理的规划,避免由于重复建设、建筑选址不当、规模规划不当等,造成重大投入后,不能获得可用性强的基础设施。政府也应在特许期内对BOT项目的运营加强监管,防止外商为早日收回投资、追求利润,对项目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特许期届t,项目移交给政府时,先进的设备已经老化,需要维修,政府仅得到一个项目空壳,达不到BOT融资的目的。
  投资回报率问题。我国运行的BOT 项目多是采用固定投资回报率,有很多弊端:回报率固定使项目公司失去了提高运营效率的动机和降低运营成本的激励,抑制了项目运作更高效率的发挥。固定回报率将股本参与者等同于商业银行,更为重视规避风险。所以政府注意,投资回报率必须测算,但不能把固定回报率写入合同,如果项目本身回报难以提高,就要有补偿措施。
  风险分摊问题。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回收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在BOT项目的谈判阶段,政府应该合理的界定风险,对我国的大部分BOT项目,政府负担了太多的责任和风险,如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实际上这些风险应由项目经营公司承担,政府承担的是政治风险。
  BOT专业人才的培养。在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合同谈判、项目实施、生产经营管理、收益计算与分配、合同纠纷的解决及相应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需要专门的人才来实施,以保证BOT项目得以顺利执行。而我国当前缺少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急需加以培训。
  
  BOT 融资方式在我国发展的前景
  
  BOT在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我国目前具备BOT融资模式发展的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缓慢,大量的私人资本急于到国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寻找投资机会和出路,而我国自加入WTO后,经济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由于我国政治稳定,经济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国外投资者十分看好我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纷纷加大对我国的投资力度,“入世”效应进一步体现。
  从国内看,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对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为国外投资者提供了优越的市场条件和众多的投资机会。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贯彻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提出和实施,刚刚结束的两会提出的东部崛起政策,更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内外资本可以抓住这个历史时伲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大施拳脚,干出一番大事业。
  总之,BOT投资方式在中国应该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因为中国有丰富的资源,有大批急待兴建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项目;发达国家拥有大量的资金,正在选择市场和物色项目,两者的结合就是未来的美好前景。
  
  参考文献:
  1.徐莉,赖一飞.项目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骆洵.项目管理教程[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连玉明.中国数字报告[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4.迟福林.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基础领域改革[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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