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与不必要的界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交叉与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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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之间,会有一定交叉或重叠,其中有些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有时在立法考虑不很周到时,某些应当避免的交叉与重叠也3出现。从颁布在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可能与商标法发生具体(而不仅仅是原则上)交叉或重叠的条款,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9条、第14条,以及与之相应的执法查、处条款(即第17条、24条、28条等)。  第5条(1)款,禁止“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最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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