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3、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