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约书人赵钱即兴国商行(以下简称甲方)孙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 x市x路x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