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企业集团内部经常以低价进行内部交易。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规定,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亏损应予以抵销,在计算资产账面价值时扣除的、由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亏损也应予以抵销。 然而,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并没有对企业集团内部存货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抵销作出相关规定。其主要原因是,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抵销未实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