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给我国现行合同管理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 还要不要合同管理? 怎样管理? 应当建立怎样一种合同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对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此笔者想就上述问题谈一点个人见解。 一、市场体制下合同管理的法律意义 有人认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保障企业真正享有经营自主权, 就应当减少甚至取消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