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应有“准人身”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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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  

    关键词: 客体/身份/人身/准人身 内容提要: 有一类权利客体,如荣誉、作为著作身份权客体之作品、人身遗存、人体可逆性分离部分、效果意思等,既非财产,也非人身,而是主体专属之“身外之物”,应专门归类。对具体主体而言,专属“身外之物”具有固有性、专属性,准用对人身的规定,似可称“准人身”。  一、绝对性身份根据概念
 
社会表现为人的集合,本质上是意志的集合。意志是希望达到某种目的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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