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中小股东保护 优先股 本土化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法律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上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引入并在我国推广国际通行的优先股,让中小股东主动选择看得见的利益。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和“风险效益对等原则”,拿“用脚投票”的消极的形式平等来换实实在在的收益,对广大中小股东而言未尝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选择。 公平公正是法的内在价值的体现,公司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