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l0月l4日,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农民工黄伟木的申诉案作出裁决书,裁定汇晟服装有限公司支付黄伟木在4月至8月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l2500元。 申诉获胜,黄伟木感到高兴,但他并不满意,因为裁决的金额与他所要求的50000余元有着不小的差距,这就说明他所主张的权利还有一部分未得到认可。 早在年初,黄伟木就决意要打这样一场官司了,为此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