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创新主体引导的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营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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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其它相关  

      论文摘要:我国资源型城市众多,这类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面I临严峻挑战,亟需进行转型使其摆脱对单一自然资源的依赖,从而谋求可持续发展。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的营建为解决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了新的思路。根据创新主体引导的区域创新体系营建模式,在我国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创新主体的能力和经济实力两方面分析了资源型城市对创新体系营建模式的选择。
  论文关键词:资源型城市;区域创新体系;营建模式
  资源型城市约占我国城市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长期以来这些城市亟需转型谋求可持续发展。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是大幅度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资源型城市需要依托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开拓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
  1创新主体引导的区域创新体系营建模式
  区域创新体系营建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地经济和科技教育的发达程度,这决定了它们拥有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的差异,创新投入和侧重点也会随之不同。经济和科技教育发达地区可能成为创新的中心,而欠发达地区的创新更依赖于外部创新成果的吸收和引进。根据区域的经济和科技实力,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关于区域创新主体特征的四象限矩阵,由于位于不同象限的创新主体创新能力不同,导致其在区域创新体系营建中的作用也存在差异。据此,区域创新体系营建可划分成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高校一科研机构主导型和价值网络型四种创新主体引导模式。如图1所示。
当一个区域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较弱时,这时需要依靠政府进行支持。政府主导型模式主要是自上而下地营建区域创新体系。当一个区域经济实力较强而科技实力较弱时,企业为了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而成为区域创新体系营建的主要力量。企业主导型模式主要是企业自上而下地营建区域创新体系。有些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科技教育实力较强,大量的科研成果却无法被本地吸收利用,必须到其他地区推广应用,这就需要以高校一科研机构主导型创新主体引导模式进行区域创新体系的营建。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科技实力都很强时,区域内的企业通常具有领先的技术,与区内外其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紧密,享有充足的创新资源且高度合作,如图2。
由此可见,政府和高校—科研机构主导型创新主体引导模式是过渡模式,企业主导型和价值网络型创新主体引导模式大多是在发达区域或者区域创新体系比较成熟时使用的营建模式。
  2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创新主体存在的问题
  第一,创新主体数量较少、功能缺失。由于资源型城市多处内陆及中西部地区且长期以资源开采作为主要指导思想,导致这类城市内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大都集中在资源产业领域,没有足够的创新主体进行替代产业的创新。第二,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意识薄弱。大多数资源型城市企业不具备创新硬件,缺乏测试条件和固定的经费来源。企业自身不求开拓创新,导致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第三,地方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职能定位不合理。我国资源型城市大多是大企业与小政府的格局,这使得地方政府难以在制定计划、政策、进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微观管理功能过强,宏观调控功能过弱;经济职能过强,社会职能过弱;社会管制功能过强、服务功能过弱。第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缓慢、服务单一。当前我国资源型城市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分布不均衡;政府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支持存在错位现象;缺乏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市场秩序不规范。
  2.2创新资源存在的问题
  第一,创新人才匮乏。资源型城市的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资源产业,人才的专业构成单一,高新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创新人才匮乏。而且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劣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对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匮乏。第二,创新人才部门和产业分布结构不合理。资源型城市的科技人员集中分布在中央企业、省直企业和资源企业,而地方企业、非资源企业的科技人员比重低、实力弱,创新活动过分集中与封闭。许多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单一,工程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资源产业、冶金、建材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科研机构,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却很少。第三,创新资金投入不足。资源型城市大多底子薄,财力有限,资金投入能力较低;与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相比,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在对科技投入上都有较大差距。第四,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资源型城市创新主体发展落后,创新环境较差,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极低。同时,创新信息和技术等流通速度很慢。   3资源型城市对基本营建模式的选择
  资源型城市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区域,其创新体系营建的理论支撑是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其创新体系的营建模式也应以区域创新体系基本营建模式为基础。
  3.1创新主体的能力对营建模式选择的影响
  区域创新体系从建立到成熟的时序进程中有渐进式,也有跳跃式,总的来说大体可以分为创立、成长、成熟、创新衰退或持续创新四个阶段。由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得比较早,现在他们大多进入了成长阶段,有的甚至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如北京、上海和江苏等省市。但我国大部分资源型城市的创新体系仍处于初创阶段,有的甚至还没有形成基本的架构,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不强,联系不紧密,创新资源匮乏,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缓慢。薄弱的创新实力决定了它们不能以高校一科研机构主导型模式作为推动其创新体系营建的主导模式,也决定其不能选择价值网络型模式。
  3.2经济实力对营建模式选择的影响
  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递进缓慢,体现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较低(见表1);
工业结构中,重型化严重;重工业结构中,开采业占有较大比重,上下游产业比例失调。随着资源产业的逐步衰退,多数资源型城市进入了衰退期.经济效益低下。除此之外,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价格体系,在价格形成转向市场化过程中,国家首先放开了加工产品的价格,煤炭、电力等能源原材料价格由国家计划控制了相当长时期,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真正放开。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使资源企业和资源型城市的效益被转移到下游产业和区域,而且资源型城市要从外部输入高价的轻工产品,这就造成利益的“双重流失”,使得其发展新兴产业缺少足够的资金、技术积累。而面对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时,众多资源型城市才考虑发展新的产业参与竞争就显得十分被动和无力。因此,对于这些经济实力较弱的资源型城市宜选择政府主导型创新主体引导模式。但选择政府主导型的资源型城市只能把这种选择作为过渡模式。同时,我国还存在部分创新体系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经济实力较强的资源型城市,如黑龙江省大庆市。它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有较多的资金积累,表现出了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为宽裕的创新资金,对于这些资源型城市则宜采取企业主导型创新主体引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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