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假期待遇规定:1. 婚假: a.正常3天。 b.晚婚增加7天(初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年龄以结婚证书上的日期计算。对婚假期间坚持上班的教师作加班处理。2. 产假: a.正常生育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产前假不放在产后使用。产期正值寒暑假一样计算。 b.难产增加15天。 c.多胞台,每增加一个婴儿加15天。 d.哺乳期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