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另行扣罚75元。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