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创造优美、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重心下移、块块为主”的总体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标准各村、单位设立环境卫生管理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做到环卫设施齐备、运转正常有序,有固定保洁人员,道路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