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吉林省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情况甲方在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以东,连云港街以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占地约3.3万㎡,建筑面积约9.9万㎡.第二条 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