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