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 我是xxx,是造价xxx班的学生。去年因为破坏公物,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认识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我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做人应该内诚于心,外诚于人。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 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