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转租合同样本

  来源:网络    时间:     
[关键词]房地产商合同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

文章搜索
本类热门
本站所列资源部分收集自网上,本站与内容的出处无关,内容版权皆属原作者所有,如果你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