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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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合同  

      一、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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