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来源:网络    时间:     
[关键词]规章制度  

    
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的正常进行,加强物资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报废:
    ㈠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恶性重大事故,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㈡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仍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㈢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

文章搜索
本类热门
本站所列资源部分收集自网上,本站与内容的出处无关,内容版权皆属原作者所有,如果你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