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百日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一、为不断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的水平,深入贯彻《百日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特制订本细则。二、本责任书的考核周期为一百天,考核时间自本细则下发之日起。三、本责任书的考核对象为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单位、部门,机关所有科室作为一个部门进行考核。对本责任书的考核采取各生产单位、部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定期汇报及公司安委会按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