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人员管理协议书 凡学校各单位上交管理的交流人员,在进入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时,均须签订本协议。协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南京大学人才培训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进入中心作为交流人员。 二、乙方在中心期间,必须遵守《南京大学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管理条例》,服从中心的管理,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参加中心组织的学习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