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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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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貌 武德六年三月。令以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 开耀二年十二月七日敕。百姓年五十者。皆免课役。至神龙元年五月十八日制。二十二成丁。五十九免役。 因韦庶人所奏。至景云元年七月二十一日敕。韦庶人所奏成丁入老宜停。省司举征租调。殿中侍御史杨玚执之曰。韦庶人临朝当国。制书非一。或进阶卿士。或赦宥罪人。何独于已役中男。重征丁课。恐非保人之术。省司遂依玚所执。奏停。 延载元年八月敕。诸户口计年将入丁老疾应免课役及给侍者。皆县亲貌形状。以为定簿。一定以后。不得更貌。疑有奸欺者。听随事貌定。以付手实。 开元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敕。天下诸州。每岁一团貌。既以转年为定。复有籍书可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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