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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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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