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员组织纪律观念,积极调动广大学员的积极性,顺利完成党校培训工作,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素养,为党组织培养合格的后备力量,特制定本制度。一、纪律制度1、学校党校上课要提前20分钟到场。上课前10分钟未到者,迟到一次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或正式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一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分校组织的讨论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要提前10分钟到场。正式活动开始后迟到一次者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取消其党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