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营车辆技术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二条公营车辆机务工作归口机务处管理。第三条公司办理完毕车辆入户、营运手续后,调拨到各相关车队组织运营。第四条机务处及各相关车队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档案和各项原始记录,贯穿于车辆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第五条公司内部调动车辆,车辆调出单位必须保证其技术状况良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