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 代理理论
论文摘要:本文以2007年的样本截面数据比较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两组之间.其现金分红状况是否具有差异性.以检验不同市场环境对上市公司股票现金分红状况的影响.并以现有股利理论分析其中原因
股利政策有两种主要形式: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此外还有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不严格的形式。股票股利的发放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只是改变了公司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化.而现金股利会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股东手中的现金.所以现金股利更能体现一个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和对待投资者的态度本文主要分析有无H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股利政策是否具有差异性.并应用股利政策的代理理论加以分析.提出建议
一、股息的代理理论简介
代理理论认为.广大股东与公司“内部人”——管理者和控股股东(很多情况下.高层管理者直接来自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他们的利益是有冲突的;作为代理人的内部人可能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利.损害作为委托人的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
首先将代理成本理论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的是Rozef(1982),他对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进行了放宽,他认为。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导致公司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产生了代理问题.即公司管理者作为股东的代理人.并非会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行事.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合适的股利政策有助于消除或降低代理成本。保证股东利益。这是因为派发现金减少了内部人可以利用的现金流另外派现以后.企业不得不重新进人证券市场融资以开发新项目.使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有机会对内部人进行监督和约束。
解决代理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健全股东保护法制.但法律对公司派现行为的影响上.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派现是股东保护法制的结果.法制越完善.股东越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公司施加压力争取高派现.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正相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公司派现是股东保护法制的替代物.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高派现树立维护股东权益的良好声誉,以吸引投资者.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负相关
二、样本数据研究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这样两组不同的样本:第一组样本是在国内上市的同时在香港发行H股的股份公司,剔除掉在4月20日尚未公布07年财务年报和sT、S类股份公司.总共选取了37个样本。第二组样本是.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无在香港交易所发行H股的上市公司.排除其中的亏损企业和到4月20号为止尚未公布业绩的公司.通过随机抽样.选取了五十个样本选取07年上市公司最新公布的年报财务数据作为观察值。具体数据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数据变量确定
上述两组数据选取了三个变量数据分别是:每股盈利.每股现金分红.每股分红比例。
(三)描述性统计
从表中可以看出,第一个组别(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公司)每股现金分红均值是0.1951.现金分红标准差0.15.而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均值是0.3355.现金分红标准差0.1876。
第二组别(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每股现金分红均值是0.1417.每股现金分红标准差是0.30013.而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均值是o.2344,现金分红标准差是0.26546。
(四)组间比较的非参数检验统计分析
由于不知本文讨论的两个组别当中是否具有相同的分布,所以选择非参数检验方法.以此检验两个组别之间的分红比例是否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由于分红比例相对指标更能体现一个对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态度.而现金分红这个绝对指标受到每股盈利的影响.因此只选取分红比例进行非参数检验通过spss统计分析软件,使用曼一惠特尼u检验,得出以下数据:
从曼一惠特尼U检验结果来看.曼一惠特你U统计值为638.000,威尔克斯W统计值是1913.000.2值是-2.479,双尾渐进显著性概率是0.013<0.05.因此由此可见,两个组别之间的分红比例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五)统计结果分析
从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样本中.国内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其分红绝对值与比例值的均值比只在国内上市的公司要高。而且.国内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现金分红标准差与比例值的标准差要比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相应的值小,这就说明了。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相对重视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而且其现金股利政策相对来说总体上的差异不大。比较接近,而只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他们的现金股利政策差异比较大,各行其是。在进一步的非参数统计检验中.得到了两个不同组别具有显著性差异的结果。结合描述性统计的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蟊冉献⒅叵纸鸱趾欤其分配比例也明显较高.而且总体上,各个公司间政策差异相对较小。
三、结论与建议
股票的整体市场环境能对上市公司股利分红的政策产生较大的影响.香港股票市场法制健全.股东能利用法律手段争取高派现。结合上述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派现是股东法制保护的结果.法制越完善.股东越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公司施加压力争取高派现.因此股东保护法制的完善程度与派现比率正相关。因为国内上市的公司其现金分红比例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同样是国内的上市公司.当他们在香港上市时.受到了完善的股东保护法制的监管.因此现金分红政策变得合理规范起来。
国内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能实现相对较高分红的另一原因是来自于香港的投资者相对于内地的投资者更理性.注重公司的现金分红.以现金分红作为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与实力的标准之一,不单以短线炒作.以差价作为投资收益的唯一途径。
现代公司都存在代理问题.现金股利可以作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股票市场投资.政府一直提倡理性的长期投资.但是由于国内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低。不规范,这样就无法在股票市场形成一种良好的投资理念。对比香港股票市场环境,从改变市场环境的角度上.为使我国内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状趋向合理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督法律体系
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并未解决中小投资者弱势地位因此市场监管当局应该从法制和政策安排上.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获得现金分红利益.限制大股东、内部管理人通过资金侵占获取个人利益
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等以外,还应制定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法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这样才能使得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合理规范起来,形成我国良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
(二)加强对证券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教育
在引导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方面,对于上市公司方面,监管机构可以开设定期培训班.培tJlI内容是诚信教育与财务管理。对上市公司的决策者进行诚信教育,使其建立起自觉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观念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诚信教育.使上市公司增强给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分配股利特别是分配现金股利不仅仅是对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而且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对于投资者方面,要倡导正确价值投资理念。股票收益来源于股利收益和差价收益差价性收益有炒作性收益和成长性收益目前我国的投资者热衷于通过炒作以获取收益.但是实践证明这种收益是短期的.而且给投资者最终带来的是损失。只有通过公司的成长所带来的差价收益才是确实、安全的。许多研究证明现金股利政策具有信号传递效应.能实现稳定合理的现金股利的公司往往其经营能力、成长性较强。因此价值投资理念能使投资者重视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对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的压力
(三)改变现有税制
目前在股票市场上.政府对于股票分红征收20%个人所得税.而对股票的资本利得不征收税款这种税制对于促进合理的现金分红是非常不利的。它会使得投资者更热衷于通过短线买卖以获取资本利得.而不重视股票的现金分红.因为获取现金分红要被征收所得税.使得自身收益降低。因此取消分红税,建立资本利得税更有利于促进股票的现金分红.也有利于形成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习惯.这正是政府一直所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