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选错伙伴 对投资合伙人的选择,要搞清投资来源,最好是自有资金,避免因经营不善,掉入“连环债”的怪圈。对企业赢利后的分配和亏损共负,应当以合同形式确定,与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共同信守。 不要任人唯亲 经商办公司后,自已或合伙人的亲朋好友,往往都想来混一份闲差,赚一份工资。对于“混”者切忌碍于面子,以免“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要华而不实 一些投资者财力有限,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