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财产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财产的购置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