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第二章聘任原则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第三章聘请范围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第四章聘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