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