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农信融资[2003]第1号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宝丰县宝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宝丰县城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赵成立,主任。 乙方(承租人)宝丰县人民医院。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臧义明,院长。 丙方北京市兰宣贸易公司(岛津商社)(出卖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