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量化管理坚持公平、公开、监督与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局各科、室、处、所及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第四条 量化管理考核年度总分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原则,旨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