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狱行刑的社会化与罪犯个体的再社会化不是同一个概念。“监狱人”以酷刑的存在为条件,酷刑对象还包括无辜者,不能把欧洲中世纪特有的“监狱人”泛化为当代中国的“广义的在监狱服刑的人”。“社会人”是管理心理学的专用名词,已经有特定的含义,不能在罪犯身上滥用。认为“社会化”是“监狱人”成为“社会人”必然前提的所谓“科学定位”没科学依据。关键词:再社会化 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