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强调,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2004年是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的第一年,是出口企业与新机制磨合的一年,新机制运行的效果关键要看新机制给出口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新机制对出口企业的效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