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陳偉先生指出「在出土文獻領域,新公布的資料往往能對既往認識提供修訂、改進的重要契機。」[1]這是很有道理的。《璽彙》3501是楚國璽印,內容屬於私名璽:「(△)傑」。璽文的姓氏字以往不識,施謝捷先生曾釋為「」,即「稱」。所根據的對象是楚國貨幣上的「郢」、「陳」。[2]但是我們比對《貨幣》4209「」作,可以發現二者在筆劃上還是有不同處。[3]李守奎先生將之置於《楚文字編-附錄》不知是否是這個緣故。[4]新出《上博(四)·曹沫之陣》簡32有字作,整理者李零先生以為不識字,[5]陳劍先生則將此字釋為「早」,他認為:「此『早』及後文簡32下『早』字皆作上從『日』下從『棗』聲(『棗』形皆有所省略訛變),是早晚之『早』之本字,戰國文字中常見。原未釋出。」[6]陳斯鵬先生亦釋為「早」。[7]筆者估計這大概是〈語叢三〉19的「」字的進一步訛變,主要是下面的「撇筆」往上移。在這新釋字的基礎上,筆者以為「△」可能就是「」字。「△」上面從「日」形,中間的「」筆劃拉直為「─」,其下各一的「撇筆」則類似「」字。歷史上有「棗」氏,杜建春先生指出:「棗氏,本為棘氏,春秋衛大夫棘子成之後,後因避仇改棗氏。」[8] (二)《上博(四)·采風曲目》2有字作(△1),字亦見於〈昭王與龏之〉7作(△2),還見於《包山》182作(△3)。「△1」,馬承源先生隸作「寅」。[9]「△2」,陳佩芬先生亦隸作「寅」。[10]這些字上面均有一「目」形,而且跟一般楚文字的「寅」相比較,如(《包山》162),亦可知直接隸作「寅」恐怕是有問題的。陳劍先生隸「△2」為「瞚?」,[11]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3」《戰國文字編》、《楚文字編》均列為不識字。[12]袁國華師則隸作從「瞚」。[13]但是去掉「目」形之後,剩下「」似乎又與「寅」形體不同,此所以陳劍先生加「?」的緣故吧?楚璽有字作(《璽彙》1250,△4),劉釗先生認為就是「瞚」字,並指出「戰國文字常常有省去相同的偏旁或筆劃。」[14]《戰國文字編》、《楚文字編》同樣列為不識字。[15]現在我們將這些字合併觀之,很明顯均為一字。有了「△4」這樣的字形,可以比對「△1」、「△2」、「△3」的確是從「寅」旁的,只是筆劃有所省簡。以此為基礎,也可證明(中山圓壺,即ef壺),朱德熙先生隸作上「寅」下「心」,訓為「敬」是可以的。[16]有學者隸作從「臾」應該是不必要的。[17]另外,《璽彙》410有作「」,施謝捷先生釋為「寅」,現在看來也是很有道理的。[18](三)《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3-4「欲祭于楚邦者,尚而卜之于【3】大夏。如,將祭之。」其中「」(△1)字,濮茅左先生認為就是見於《上博(三)·周易》6「終朝晶(△2)之」之「△2」。濮先生在將「△2」釋為「表」的基礎上,將「△1」也釋為「表」。[19]筆者以為此說可商,首先「△2」是否為「表」字已經值得討論了,[20]而且楚簡本身自有「表」字。[21]其次,「△1」、「△2」是否一定是同一字呢?目前似乎也沒有堅強證據,仔細比對二者之間還少了中間的類刀形部件。[22]對於「△1」,陳劍先生提出一個很有啟發姓的意見,他說:「……文意可以解釋為:簡王多次夢到高山深溪,因此想要對高山深溪加以祭祀。但他『所得城於膚(宇?)中者』沒有大山大溪,即沒有與其所夢相合能够作爲祭祀對象者,因此想要對楚國的『者(諸?)』加以祭祀,希望(『尚』)釐尹高就此占卜,如果占卜結果是『』,就將對『者(諸?)』舉行祭祀。『』疑可讀為『孚』,訓為『信』。」[23]但是將「△1」讀作「孚」(滂紐幽部),聲韻上似乎距離較遠。因為不論將「△1」分析為從「鹿」(來紐屋部)或從「衣」(影紐微部)得聲,皆與「孚」聲韻關係俱遠。筆者以為從「△1」的形體來看,比較有可能分析為從「鹿」「衣」聲。[24]字可讀作「吉」,見紐質部。與「衣」聲紐相近,韻部「質微」有相通的例證,如《淮南子?原道訓》:「先者隤陷則後者以謀」,高誘《注》曰:「楚人讀礩為隤」,而「礩」,端紐質部;「隤」,定紐微部。[25]又向熹先生指出《詩?小雅?采菽》第五章「汎汎楊舟,紼纚維之。樂只君子,天子葵之;樂只君子,福祿膍之。優哉游哉,亦是戾矣。」中「維」(微)、「葵」(脂)、「膍」(脂)、「戾」(質)有合韻的現象。[26]還有《左傳?閔公二年》:「衛懿公好鶴。」「懿公」,《論衡?儒增》作「哀公」。[27]「哀」從「衣」聲;「懿」,從壹聲,而「壹」,《說文》曰:「從壺吉聲」。[28]所以「衣」、「吉」相通應無問題。古代占卜「吉祥」與否,常是決定是否付諸行動的重要準則。如《呂氏春秋?孟冬紀》:「命太卜,禱祠龜策占兆,審卦吉凶。」《呂氏春秋?貴質論?直諫》:「先王卜以臣為葆,吉。」《左傳?哀公九年》:「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尤其《左傳?昭公十七年》曾記載:「吳伐楚,陽丐為令尹,卜戰,不吉。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馬令龜,我請改卜。』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戰于長岸,……」為了一個好預兆,甚至不惜改卜。再回到簡文,簡4讀作「如(吉),將祭之。」簡5讀作「如(吉),速祭之,吾鼠(癙?)病。」看來都是很合理的。 (四)《郭店·忠信之道》03「達而者」,整理者讀作「尚」。[29]周鳳五先生亦釋為「尚」,並連結上字讀作「主常」。[30]《楚文字編》則列在附錄。[31]筆者以為釋為「尚」應該是可以的。與(尚,《包山》90)的關係,如同「憂」,《郭店·老子甲》34作,《上博(三)·周易》41作,可知「ㄏ」、「ㄇ」二形可以通用。--------------------------------------------------------------------------------[1] 陳偉〈關于楚簡「視日」的新推測〉,簡帛研究網,2005.03.06, 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344。[2] 施謝捷〈古璽印考釋十則〉《印林》1996.2 頁29-30。[3] 其他更多「稱-禾」字,請參李守奎《楚文字編-附錄》(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248。[4] 李守奎《楚文字編-附錄》(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903第245號。但是書中誤將《璽彙》編號打為「164」號。[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頁263。[6] 陳劍〈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2005.2.12,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7] 陳斯鵬〈上海博物館藏楚簡《曹沫之陣》釋文校理稿〉,孔子2000網站,2005.2.20,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1619。[8] 杜建春《中華萬姓溯源》(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8.2二刷)頁70。[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頁166。[10]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頁188。[11] 袆Α瓷喜┲駮《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2.15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2.htm。[12] 《戰國文字編》頁1038,073號、《楚文字編》頁879,018號。[13] 袁國華《包山楚簡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博士論文,1994.12﹚頁448。附帶一提,顏世鉉《包山楚簡地名研究》(台北:台灣大學中文所碩士論文,民86.6)頁329隸作從「日」從「寅」。[14] 劉釗《古文字構形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論文,1991)頁529-530。[15]《戰國文字編》頁1105,606號、《楚文字編》頁882,044號。[16] 朱德熙〈平山中山王墓銅器銘文的初步研究〉《朱德熙古文字論集》頁105-106。[17] 趙平安〈金文考釋五篇〉《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頁449。[18] 施謝捷〈《古璽彙編》釋文校訂〉《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頁645。[1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頁198。[20] 參季師旭昇〈《上博三·周易》簡六「朝三褫之」說〉,簡帛研究網,2004.4.16、楊澤生〈竹書《周易》中的兩個异文〉,簡帛研究網,2004.5.29。[21] 見《上博(三)·彭祖》簡2及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509。[22]字在簡4-5共出現了四次,其「鹿」頭寫法與「」並不相同,不知是否意味著彼此本無關係?[23] 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2.15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2.htm。[24] 參《說文》卷十「鹿」部字。[25] 華學誠《周秦漢晉方言研究史》(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3)頁402。[26] 向熹《詩經語文論集》(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7)頁198。[27]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486。[28]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514亦將「懿」歸在「吉」字聲系。[29]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5)頁163。[30] 周鳳五〈郭店楚簡《忠信之道》考釋〉《中國文字》新廿四期 頁125(六)。[31] 李守奎《楚文字編-附錄》(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907 字頭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