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在我国一些地区肆虐流行,严重威胁着疫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然而,比“非典”更可怕的,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出现的相关犯罪,严重干扰了“非典”防治工作,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为应付“非典”疫情,国务院公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构筑了较为完整的防治“非典”工作机制。为打击“非典”相关犯罪,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