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本文从收益概念出发,通过对全面收益报告的应用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经验,对在我国分阶段推行全面收益报告进行了论述。 我国在2006年2月份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除了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外,部分其他资产也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带来了一个问题,即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该如何报告的问题。由于传统的收益是以实现或可实现为确认标准的,而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