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住房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公共住房使用暂行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市局公共住房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以下公共住房简称公房。一、公房的使用原则1、以服务机关、方便职工工作为出发点,规范公房使用行为。2、公房产权归市局所有,借用公房的个人要服从管理,任何人无权私自出租出借、变卖或出售。3、凡享用公共住房的局机关职工,水、电费按时自行缴纳。4、已享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机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