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残联机关(以下简称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汽车在公务活动中的作用,保证会领导及时、准确的参与社会公务活动 ,经会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对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问题特作如下规定:一、车辆使用原则1、机关两台小车、一台面包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2、机关小车保证现任会党组成员全面履行公务,促进会机关公务活动正常运转,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掌握。3、会机关在职县级非领导用车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