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则 第一条 性质 本规定为公司不动产管理事务处理的准则。 第二条 目的 本规定在加强不动产保护、改善、利用和不动产权利(指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的得失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不动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公司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条 契约合同 当发生不动..